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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区域水资源论证导则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开发区区域水资源论证导则》,主管部门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4-09-20
实施
于 2024-10-20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4854-2024
发布日期
2024-09-20
实施日期
2024-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P 5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10 天然水资源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67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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