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郝社锋 、喻永祥 、车增光 、蒋波 、何伟 、曹曜 、李后尧 、李伟 、宋京雷 、王亚山 、陈刚 、张纪星 、李明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84163-2021。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科技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等其他园区可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