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示范产业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吕芙蓉 、舒新华 、辜荣 、赵婧晖 、徐曦 、李婷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115966-2024。
本文件规定了示范产业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进驻事项、窗口设置、人员要求、制度建设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地)、自贸区等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其他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