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运行规范》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盐城市医疗保险研究会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惠恒松 、刘苏 、郭洲 、李华 、高正永 、孙小平 、吴奎 、裴银川 、朱浩 、钮微微 、蔡亚杰 、张燕 、徐铭 、邓伟伟 、李海燕 、束方志 、孟炎 、沈昊旻 、姜龙珠 、刘颖 、邓敏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16977-2024。
本文件界定了医疗保障经办运行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基本原则,规定了医疗保障经办的组织建设、业务运行管理、业务操作规范、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及内部控制监督与行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的建设、管理、业务办理和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