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花冰 、魏志强 、李继军 、朱德海 、季恒苇 、曹华 、张南燕 、薛德沅 、李小龙 、郭晓丹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15304-2024。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总则、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管理、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单位的管理、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和停放充电场所消防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使用人、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单位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