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由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叶兰军 、胥小勇 、王伟 、吴德政 、刘季坤 、晏岗翔 、左诗漫 、蔡昌洪 、屈愿 、路欣欣 、张世博 、邹曦 、陈路 、谭祥廉 、石力 、金雪飞 、余璐霖 、郭吉兵 、张萤 、周艺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13515-2024。
本文件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居民社区、经营场所、物业服务等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使用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其他电动非机动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