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海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周鸣镝 、余星星 、单蓓 、付景 、张瑜 、王磊 、杨冬红 、孙张君 、吴君皞 、陈煜 、孙瑜 、郭书 、周婕敏 、徐松明 、顾海巍 、冒金金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01 质量综合 |
备案号:115303-2024。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责任分工、基本要求、操作管理、应急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