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儿童收养家庭评估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小燕 、李冬冬 、哈丽旦·艾比布拉 、李壮 、石佳玮 、叶萍 、阿依古再丽·艾合麦提 。
备案号:11438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