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扑火队员心理健康指导工作指南》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兴燕 、冯喜立 、常志 、刘浩 、朱晓蕾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114434-2024。
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扑火队员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心理评估、心理健康辅导、心理拓展训练、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