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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导则》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继享 、杨净 、彭守虎 、许翔 、吴燕芳 、许椐洋 、谢逸锋 、林靖靖 、许敬诚 、王应灿 、林晨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90-2024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8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30 特殊废物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3696-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总体要求及收集、运输、卸料与贮存、处置、应急处置、人员防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活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继享
杨净
吴燕芳
许椐洋
许敬诚
王应灿
彭守虎
许翔
谢逸锋
林靖靖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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