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导则》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继享 、杨净 、彭守虎 、许翔 、吴燕芳 、许椐洋 、谢逸锋 、林靖靖 、许敬诚 、王应灿 、林晨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30 特殊废物 |
备案号:113696-2024。
本文件规定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总体要求及收集、运输、卸料与贮存、处置、应急处置、人员防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