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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导则》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继享杨净彭守虎许翔吴燕芳许椐洋谢逸锋林靖靖许敬诚王应灿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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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90-2024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8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30 特殊废物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3696-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总体要求及收集、运输、卸料与贮存、处置、应急处置、人员防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活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继享
杨净
吴燕芳
许椐洋
许敬诚
王应灿
彭守虎
许翔
谢逸锋
林靖靖
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