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规范》由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堰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
主要起草人 朱红梅 、李腊梅 、杨丽 。
备案号:113612-2024。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共机构的节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