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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主要起草人 任力杰张雷钧吴雄辉望月李中康吴明张立军陈澄张立新黄婷彭飞鼎欧阳新腾李竹琳吴序一李睿马翔宇池枫帅菲斐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453—202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实施日期
2024-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4088-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其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所设置的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任力杰
张雷钧
李中康
吴明
张立新
黄婷
李竹琳
吴序一
池枫
帅菲斐
吴雄辉
望月
张立军
陈澄
彭飞鼎
欧阳新腾
李睿
马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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