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土壤检测方法 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第3部分:交换性钾、交换性钠、交换性钙、交换性镁含量的测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刘军 、张小毅 、蒋莉 、余蕾 、张淼 、加丽森·依曼哈孜 、查安 、刘权 、朱丽琴 。
备案号:11289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