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护理员服务等级评定 第3部分:孕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员》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
主要起草人 余友霞 、华露 、陈娅 、时元菊 、张柳 、李晓琴 、孙美霞 、覃鑫 、张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30 劳动资源管理 |
备案号:111043-2024。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孕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员服务等级评定。其他机构的孕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员服务等级评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