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第2部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其他标志》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申婵 、于淼 、程韫琳 、王海燕 、王蔚 、孙峣 、邢毅 、冯立华 、刘磊 、张丙富 、陈宏燕 、刘明林 、李卓然 、郭昭 、张晨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备案号:11072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