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由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青岛方寸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世明 、阎冰 、陈澎 、刘建华 、韩云晓 、蒲东 、顾金刚 、章继忠 、程浩 、祖永昶 、李福涛 、李林 、王波 、李娅 、钱晨 、付强 、张录龙 、倪硕 、鲁洪强 、史玉环 、李积娜 、曾巍 、于波 、邵辉 、杜玉甲 、闵祥山 、李进琦 、丁旭 、缪唐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备案号:101232-2023。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和防护设施等城市交通设施的分类、设置原则和设置要求,以及学校周边、作业区交通设施的设置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以及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的设计、设置、施工、验收、维护与更新管理。现有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更新时,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对已移交城市建设、市容市政等部门管养具有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路段,其交通设施的设计、设置、施工、验收与维护应符合本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