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9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华夏智鼎(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李光耀 、李建国 、张伟国 、甄学刚 、张龙江 、李宁 、闫华 、沈志歈 、孙悦 、丁国杰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
备案号:11041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