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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龙岩学院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福建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永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吴桔生王树佩任志山谢林木傅剑锋黄大权蓝东兆蓝启昌颜台永 陈光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963-2009
发布日期
2009-11-06
实施日期
2009-1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K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3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归口单位
福建省信息化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501-20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61W~200W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61W~200W,以镇流器与一只或几只相匹配的灯管,通过导线或接插件连接的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桔生
王树佩
傅剑锋
黄大权
颜台永
陈光华
任志山
谢林木
蓝东兆
蓝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