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煤粉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 、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尤毅聪 、丘性通 、汪小蕾 、张誉铧 、苏泽川 、詹玉明 、刘道诚 、俞建洪 、龚凌诸 、李明 、黄成梠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备案号:109500-2024。
本标准规定了煤粉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粉为燃料的, 额定压力小于3.8 MPa , 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 大于或等于6 t/h(4.2 MW)的固定式工业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