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翠冠梨 果实采收及采后处理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建宁县经济作物站 、宁化县经济作物站 、清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罗应贵 、范新单 、张春良 、李崇高 、郑秀琴 、詹兴堆 、张长和 、章日华 、张耀行 、宁伙根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09478-2024。
本标准规定了翠冠梨的采收、清洗、分级、包装、贮藏等技术规范。 本标准用于翠冠梨的采收和采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