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灸疗场所设置要求》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针灸医院 、山西省针灸学会 、晋中市中医院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太原市中医院 、太原市迎泽区中医院 、山西省中医院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山西省大众科技评估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郝重耀 、张天生 、刘伟基 、王彩霞 、杨发明 、刘晓波 、宰风雷 、李志贵 、赵怡蕊 、张璐 、盛强 、闫登魁 、李新华 、李志贵 、司文 、刘悦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备案号:109326-2024。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灸疗场所设置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所、环境、安全等。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灸疗场所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