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品快速检测车通用要求》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林长虹 、蓝勇波 、古丽君 、吴家璇 、伍聪 、林振华 、任小玲 、杨宇锋 、巫宝霞 、周晓文 。
备案号:109767-2024。
本文件适用于可进行食品中化学物质(包括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质、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和理化指标快速检测的快检车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