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低品位铝土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由山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耐火材料工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霍平 、武晓煜 、张书先 、张建强 、李永全 。
77 冶金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77.150.99 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
备案号:108740-2024。
本文件适用于铝硅比(A/S)的范围1.5≤A/S≤2.6、同时氧化铝含量Al2O3≥40%的低品位铝土矿资 源综合利用,不涉及铝土矿开采过程中矿山表土、渣土、废石、铁尾矿、含铝围岩等固体物的处置及利 用。 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