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焰 、潘建珊 、吕杨 、林其友 、彭晋锐 、王志勇 、温利群 、张婷 、郑影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109716-2024。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活动,也可供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机构等其他方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