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规范》由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武初 、杨旭川 、鱼虎平 、唐旭东 。
备案号:7971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宝鸡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