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洋碳汇核算指南》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原 、陈声藩 、薛天 、吴思玥 、肖思琪 、田艺萌 、林琳 、刘洋 、许立杰 、张艺玮 、王琼 、王紫丹 、刘洁 、王维春 、黄祥燕 、欧阳珊 、陈振容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备案号:109749-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海洋碳汇量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