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陆地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指南》由 432(国家林草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大自然保护协会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北京林业大学 。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陆地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对象、范围及通用方法,适用于中国各层次的碳汇计量、监测和报告。 主要技术要求: 一、碳汇核算对象与范围 1、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包括生物质、死有机质、土壤有机碳、采伐的木产品、以及火烧引起的非二氧化碳排放等。 2、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变化。区分林地、农地、草地、湿地、建设用地及其它土地等以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区分“一直保持不变的土地”和“转化而来的土地”等土地利用变化类型。 3、人为活动和自然干扰。包括以实现生产或生态为目的各类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碳库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火灾、病虫害及其它自然灾害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 4、温室气体种类。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 二、碳汇核算方法 1、库差别法,包括各碳库储量的评估方法 2、损益法,包括各碳库增量和损失量的评估方法 3、非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包括CH4和N2O的排放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