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商洛核桃》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商洛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商洛学院 、商州区林特产业发展中心 、陕西供销兴茂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治有 、胡刁 、李忠锋 、屈佳楠 、舒淑珍 、吴宽敏 、王文俊 、贺磊 、王敏珍 、刘建鹏 、陶晓荣 、丁少男 、刘超斌 、王锋 、张文虹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10 水果及其制品 |
备案号:106967-2024。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商洛核桃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洛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第19期(总第1360期)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洛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