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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水泥协会

主要起草人 陈敏吴莉萍彭超吕平江方维凯李振亮罗财红郑坚岳波赵红静吕改艳张卫东袁睿谢耕蔡锋熊科王同桂龚玲赵丽张灿李琨陈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 656-2023
发布日期
2023-12-13
实施日期
2024-0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50/ 656-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6451-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敏
吴莉萍
方维凯
李振亮
岳波
赵红静
袁睿
谢耕
王同桂
龚玲
李琨
陈创
彭超
吕平江
罗财红
郑坚
吕改艳
张卫东
蔡锋
熊科
赵丽
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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