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星级管理评价指南》由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乐山市质量协会 。
主要起草人 牛波 、曾智鹏 、张云刚 、苟满枝 、吴丽 、周书来 、鲜凌瑾 、黄正根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110221-2024。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星级管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辖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同级的功能区、开发区等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星级管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