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肖有玉 、钱军 、王谷炜 、胡飞杰 、王辰 、吴建胜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88493-2022。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