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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由福建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顺昌县司法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邵武市司 法局光泽县司法局建阳区司法局

主要起草人 兰铭张家清梁静刘婕王彬彬江小凤林艳锋邹建平张琪白子平 林欢江磐基高闽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52-2023
发布日期
2023-11-22
实施日期
2024-02-22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福建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5825-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法律协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选任、培训、检查与考评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的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兰铭
张家清
王彬彬
江小凤
张琪
白子平
高闽
梁静
刘婕
林艳锋
邹建平
林欢
江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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