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大村木耳 第2部分:质量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青岛西海岸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农业农村中心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菇香大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主要起草人 逄安 、韩燕红 、王庆东 、殷登科 、李宁 、崔艳丽 、李秀红 、韩加勤 、林静 、颜荣 、宋江富 、逄润卿 、李佃兵 、徐洪海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05354-2023。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大村黑木耳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大村黑木耳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