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大泽山葡萄 第2部分:质量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平度市检验检测中心 、平度市大泽山葡萄协会 、大泽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鲜食葡萄研究所 、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农村局 。
主要起草人 吕宁 、高丽萍 、庄桂玉 、杜相俊 、刘子溪 、李伟英 、昌云军 、鞠鹏飞 、张江波 、许会会 、车淑芬 、张颜春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10 水果及其制品 |
备案号:104619-2023。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大泽山葡萄的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大泽山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