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绿色医院评价规范》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毛庆国 、雷波 、朱庆楼 、韩艳红 、宋文超 、陈小妹 、王佩瑶 、林正耿 、张倩 、巫丹 、何岩虹 、胡明 、马锦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备案号:106704-2024。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绿色医院创建及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