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4部分:召回实施》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肖凌卿惠利梅韩岭周欣杨晓溪王朝阳吴晓晨陈勇李季王振铁文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1/T 1717.4-2023
发布日期
2023-08-28
实施日期
2023-09-2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归口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2935-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实施的术语和定义、召回方主体责任、召回原则、召回程序、召回效果评估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中的召回实施和效果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肖凌卿
惠利梅
杨晓溪
王朝阳
李季
王振
韩岭
周欣
吴晓晨
陈勇
铁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