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肖凌卿 、王朝阳 、韩岭 、惠利梅 、周欣 、杨晓溪 、吴晓晨 、陈勇 、王振 、李季 、铁文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102932-2023。
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信息收集与分析、缺陷调查、风险评估与缺陷认定、召回、召回监督、召回信息发布、召回工作档案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消费品召回工作的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