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3部分:过负荷》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陈硕 、孟祥敏 、程道鹏 、郑效桥 、向格 、杨栩 、张学楷 、郑礼军 、路欣欣 、刘荔维 、任青松 、张文华 、孙安来 、陈路 、张胜 、唐佳 、魏庆 、王坚 、张芷铭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02141-2023。
本文件规定了认定低压线路电气火灾过负荷起火原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的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