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1部分:必要条件》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马涛 、孟祥敏 、路欣欣 、李洋 、阳晶 、李卓 、张学楷 、刘荔维 、刘亮 、邓力戈 、李欣玮 、周毅飞 、于长水 、张芷铭 、赵欣宇 、李想 、冯霖 、吴锦宜 、杨元元 、叶宸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02139-2023。
本文件规定了调查确认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必要条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物证鉴定、现场分析等,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