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公室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雅安市名山区行政审批局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内江市威远县行政审批局 。
主要起草人 吕芙蓉 、陈建平 、舒新华 、陈彬 、曾南南 、胡露露 、李婷 、徐莹珊 、邓刚 、况琳 、彭维 、葛丽英 、杨静 、向晓燕 、雷小英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02132-2023。
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