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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1719-2023
发布日期
2023-07-31
实施日期
2023-08-31
全部代替标准
DB34/T 1719-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J 80
国际标准分类号
53.020.20
53 材料储运设备
53.020 起重设备
53.020.20 起重机
归口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2436-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的技术资料、作业环境、金属结构、检验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检验;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冶金用LD、LX电动单梁起重机及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门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