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 、江苏建科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建筑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赵亚军 、杨丹 、吴伟月 、陈丽民 、刘凯 、胡芳芳 、朱玉双 、张祺 、杨丰源 、栗新 、牛晓阳 、谭巍 、黄文琦 、杨玥 、孙富康 、杨银琛 、梁利霞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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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0589-2023。
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的基本规定、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施工、运行维护及提高与创新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公共机构在实施绿色更新后,提出申请,可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