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评价规范》由 TC607(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目的:建立全国统一的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监管评价要求,促进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将标准作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物业服务招投标及日常管理服务考核评价相关依据,长效保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义:能填补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与评价标准的空白,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给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提供监管依据、监管方法和评价标准,对规范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机关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绿色整洁、文明和谐的机关办公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的监管要求、评价内容和方式、评价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机关办公区域物业服务监管评价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总则:标准适用范围和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3)术语:明确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相关术语和定义。 (4)监管要求: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监管的内容及要求。 (5)评价内容和方式:评价方式、频次等内容及要求。 评价表:客户服务、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保洁、绿化、会务服务等办公区物业服务的评价内容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