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环保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 。
备案号:57532-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鞋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