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栽培草生菌技术规程》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
主要起草人 卢政辉 、柯斌榕 、肖淑霞 、兰清秀 、廖剑华 、黄志龙 、陈国平 、袁滨 、张孔金 、柯丽娜 、张志鸿 、赵光辉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00535-2023。
本文件规定了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的菇场要求、原辅材料质量要求、菌种质量要求、培养料制备、栽培管理、采收与贮藏、病虫害防控、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木生菌菌渣栽培草生菌双孢蘑菇、草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