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镁渣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长安大学 、陕西山石再生资源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榆林市公路局 、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南昌大学 、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榆林路桥勘察设计院 、榆林路桥建筑工程公司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关博文 、齐贺停 、郑欣 、景宏君 、丁冬海 、李少平 、温久然 、李海滨 、夏雨 、张晓轴 、赵华 、熊锐 、刘竞怡 、盛燕萍 、何珍庆 、王永维 、靳恩东 、李军 、张轩铭 、张玉娥 、牛冬瑜 、谢涛 、王玺 、王苗苗 、白宇伟 、郭淑玥 、刘杰 、李龙龙 、赵雅玲 、延喜乐 、杨荣凯 、刘伟 、王启宇 、杜艳 、周永强 、郝小鹏 、王军 、樊荣 、马小鹏 、王小荣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01 建筑材料综合 |
备案号:122296-2025。
本文件规定了镁渣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以及在水泥稳定材料、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镁渣的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