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 、逊 。
备案号:100197-202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等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泥处理过程中除臭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