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第1部分:重力输血式》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6(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天津哈娜好医材有限公司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贾彧飞 、卢文博 、高亦岑 、王毅 、王海银 、孟凯 、董超群 、乔春霞 、朱丽 、刘炳荣 。
GB 8369-2005 (全部代替)
20140226-Q-464 已发布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20 输血、输液和注射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35-4:2015。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输血器具 第4部分: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重力输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