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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1/ 1227-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9-01-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45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50m 3 /d(含50m 3 /d)至500m 3 /d(含500m 3 /d)且位于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末端配置污水处理设施)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 31962)。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蜀一
王浩
吕亚鹏
王睿
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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