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工业互联网 综合布线系统 第3部分:光缆和连接器、组件、配线设施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江苏俊知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江苏南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太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睿特富连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泰 、王晨 、翟庆诗 、代康 、刘骋 、郭志宏 、蓝燕锐 、史惠萍 、李婧 、封铎 、张鹤 、赵国 、姚頔 、王岳泰 、王尧 、徐竞奕 、黄正欧 、杨红伟 、相石磊 、石新根 、夏坤盛 、肖仁贵 、朱孟达 、杨圣奇 、谢红国 、李青松 、姜燕丽 、陈少华 、郭晓文 、张洪雷 、韩庆荣 、姚云翔 、阎传文 、刘凌云 、淮平 、周孝俊 、吕云辉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50 线路、连接和电路 |
备案号:8979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综合布线系统用光缆、连接器、组件和配线设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互联网综合布线系统用光缆、连接器、组件和配线设施的产品选型、产品符合性声明、制造方与采购方签署贸易合同的依据及产品认证依据。